民航局印发《关于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依据《“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智慧民航建设路线图》等文件,近日,民航局正式印发《关于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民航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指导行业更好地开展民航大数据建设工作。
《指导意见》明晰了民航大数据发展特征,即民航大数据发展具有典型的要素特征、鲜明的实践特征、显著的管理特征、突出的技术特征和重要的安全特征。明确了民航大数据建设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按照“十四五”时期民航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安全发展底线和智慧民航建设主线,以实现民航数据“管起来,用起来,活起来”为导向,以制度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数据资源融通共享,激发数据资源要素价值,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安全保障,打造民航大数据创新生态圈,有力支撑民航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智慧化融合,更好服务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有力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确立了民航大数据建设的基本原则,即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开放共享、确保安全,创新引领、需求拉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指导意见》设计了民航大数据建设的总体框架,即“三个导向,六个方向,六个靶向”。“三个导向”是指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健全体制机制,增强一体化数据整合能力,更好地把民航大数据“管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六个方向”是指从数据管理维度实现数据的数字化、标准化,从数据使用维度实现数据的资源化、资产化,从数据流通维度实现数据的要素化、市场化。“六个靶向”是指一体推进工作组织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数据要素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数据安全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了民航大数据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战略路径。总体目标是建立全域整合、安全高效、开放共享、创新活跃的民航大数据体系,有力推动民航监管精准化、运行高效化、服务智能化和治理现代化,不断夯实智慧民航建设的战略基石,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先行引领和创新示范。为实现整体发展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三步走”战略:第一步2022-2025年“筑云梯”,重在夯实基础;第二步2026-2030年“冲云海”,集中聚力攻坚;第三步2031-2035年“翔云端”,实现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阐明了民航大数据建设的六大主要任务,提出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构建数据标准体系、加强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推进数据要素流通、构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创新智慧化数据应用服务、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民航数据网络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等14个方面具体工作任务。梳理了民航大数据建设的保障措施,提出需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资源保障、加强实施评估这三个方面落实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