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工,潍坊境内高速公路这样走更方便。
目前,东营至青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东营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潍坊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山东东青公路有限公司发布通告(附后),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10时起,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自2022年1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2月31日10时,通行潍坊境内市管高速公路的朋友,请参照以下推荐路线,合理安排出行。
G25长深高速
01深圳方向车辆
于家庄枢纽立交至潍坊东营界路段(K1413+521.34-K1397+300)保持通行,通行速度限速80km/h,超限车辆禁止通行;于家庄枢纽立交至潍坊临沂界路段(K1413+521.34-K1488+750)正常通行。
02长春方向过境车辆
不审批G25长深高速潍坊辖区路段(K1488+750-K1397+300)超限车辆通行申请,其他车辆建议绕行:
1.G25长深高速(南向北)-G25长深高速马站枢纽立交-G22青兰高速-S29滨莱高速;
2.G22青兰高速(东向西)-G22青兰高速莱芜枢纽立交-S29滨莱高速;
3.G22青兰高速(西向东)-G22青兰高速潍日青兰互通立交-G1815潍日高速。
03长春方向目的地临朐车辆
正常情况下,行驶路线不受限制。个别出口出现流量过大的情况,请按照高速交警的提示选择其他出口。
04长春方向目的地青州车辆
1.建议避开长深高速青州收费站以北路段,根据高速交警提示提前选择出口驶出高速;
2.经研判,期间长深高速青州出口流量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建议选择青州南及临朐境内出口驶出高速;
3.长深高速董庄枢纽应急分流点启用期间,建议按照高速交警提示通过临朐南、临朐出口驶出高速,或通过济潍高速乔官出口驶出高速。
05临朐、青州出发车辆
1.深圳方向车辆可选择正常开通的收费站行驶高速公路;
2.建议长春方向车辆避开长深高速各收费站,可选择青银高速公路青州东、青州西收费站通行;
3.何官收费站长春方向入口关闭,请选择其他路线。
4.阳河收费站长春方向入口关闭;根据施工进度适时关闭收费站,请驾驶员朋友及时关注高速交警部门出行提示。
G18荣乌高速
01荣成方向
辖区通行不受施工影响。
02乌海方向
1.过境车辆可正常通行辖区路段;
2.目的地为东营的车辆可以通过荣乌高速滨海枢纽转潍日高速滨海出口绕行地方道路。经研判,期间寿光东、寿光北、寿光西出口流量将出现明显增长,请目的地为东营的车辆尽量避开以上3个出口。
潍坊辖区其他高速公路
潍坊高速交警将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及时发布交通提示。
注意啦!
交通管制的通告来了
关于东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
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保障东营至青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东营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潍坊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山东东青公路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10时起,对荣乌高速东营部分路段、长深高速东营、潍坊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自2022年1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2月31日10时。
二、交通管制范围
北起G18荣乌高速东营黄河大桥南接线,南至G25长深高速潍坊临沂界:
G18荣乌高速桩号:K496+017.54~K450+632.88;
G25长深高速桩号:K1370+906~K1488+750。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高速公路主线
因东营至青州高速公路(G18荣乌高速桩号:K496+017.54~K450+632.88;G25长深高速桩号:K1370+906~K1413+521.34)主线东幅全封闭施工,自2022年1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2月31日10时,以上路段南向北车辆禁止通行;北向南车辆保持通行,通行速度限速80km/h,不限车型,超限车辆禁止通行。
G25长深高速桩号:K1413+521.34~K1488+750,该路段将根据道路通行状况适时采取必要交通管制措施。
(二)枢纽立交
1.辛庄子枢纽互通:北向南主线、北向东匝道、北向西匝道、东向南匝道、西向南匝道保持通行,其他方向禁止通行;根据施工进度将适时调整封闭方向。
2.于家庄枢纽互通:北向南主线、北向东匝道、北向西匝道、东向南匝道、西向南匝道、南向东匝道以及南向西匝道保持通行,其他方向禁止通行;根据施工进度将适时调整封闭方向。
(三)收费站
1.何官收费站东幅出入口封闭,西幅出入口保持通行。
2.东营北、李庄、大王收费站双向出入口计划于2023年实施封闭,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告。
(四)服务区
自2022年1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2月31日10时,东营服务区东区关闭,暂停服务;东营服务区西区正常开放。
其他路段将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请广大驾乘人员按照实际道路标志、标线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二)因施工活动需采取进一步交通管制措施的,将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
(三)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0日10时开始实施。
(四)请驾驶人及运输企业妥善调整出行计划及路线,关注相关绕行信息,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潍坊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山东东青公路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