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信息审核工作正式启动

2022-11-23 11:38:2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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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3日讯  日前,鲁网交通频道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联合办公窗口已设立,市生态环境、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人员均已进驻,即将全面受理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领业务。

  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联合办公窗口位于历下区工业南路与奥体西路路口往北路西65-15号(济南华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院内),咨询电话:0531-66626269。在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广大市民如对政策或申领业务有疑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咨询。

  为落实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接触,避免疫情传播的风险,本次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采取“线上申请+审核”的方式,车辆所有人 (或委托代理人)按照要求,将申领补贴资金所需材料备齐后,登录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信息管理系统(http://120.224.56.213:9009)或“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补贴系统”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已委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代办的,可由委托企业将纸质材料送交至联合办公窗口。属自行办理的,建议采取快递等方式邮寄至联合办公窗口,避免人员的直接接触,有效防范疫情传播。

  期间,车主可通过信息系统或微信小程序实时查看审核进度,也请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对不符合条件的、完成审核的、资金转入等情况,联合办公窗口将会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告知车主。如车主对信息系统或微信小程序使用过程中有不明白的,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31-82970807)进行咨询。

  另外,特别提醒广大车主的是,要据实填写《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请表》,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瞒报、谎报有关信息,涉嫌骗取补贴资金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近期车主关心的主要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也进行详细的解答:

  Q:申领补贴资金需要哪些材料?

  A:(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信息;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委托办理的,需提供补贴资金申请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

  Q:哪些情形不享受补贴政策?

  A:(1)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2)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

  (3)已享受国家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Q:柴油车可否领取补贴?

  A:此次政策的补贴范围是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Q:实施补贴政策的具体时间?

  A: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早报废、多补助”的原则,根据车辆注册登记年限、车辆类型,分七个阶段对提前报废且符合条件的车辆给予0.08~1万元/辆的补贴资金。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核发全额补贴资金,后续阶段补贴资金依次递减。

  Q:车辆报废后所享受的阶段补贴标准以什么时间为准?

  A:经联合办公窗口审核,符合条件车辆,所享受的对应阶段资金补贴标准,是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注明的“交车日期”为准。如果您领取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显示交车日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即享受第一阶段的补贴标准;假如您领取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显示交车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即享受第二阶段的补贴标准。

  Q:属济南市的车但在异地报废拆解的车辆能否领取补贴?

  A:车主可自愿将车辆交售给市内或市外的任意一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凭规范、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材料均可申领补贴资金。

  目前,我市7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可为车辆所有人提供全程代办业务,协助做好补贴资金申领信息填报、资料送交等,可让广大车主“少跑腿”或“不跑腿”。分别是:

  1.济南泉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清河东路东侧、临清路北侧,电话:0531-88890167

  2.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美里路88号,电话:0531-82602858

  3.山东馨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济东高速与省道240交汇处西北角,电话:0531-84561177,18615228282

  4.山东交融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北毛村西南、北冶路以西,电话:0531-76780808/76780802

  5.莱芜双诚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25号,电话:0531-78805670

  6.济南祥润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孔家庄村东北老学校内,电话:0531-58913678

  7.山东晨晖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商河县城区产业园新兴街南邻2号车间,电话:0531-68787577

  济南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具体情况以市商务局发布的信息为准。

  Q:车主已死亡等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A:结合前期柴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经验,我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对部分特殊情况沿用柴油车补贴期间处理方式:

  (1)车主单位注销的,须提供工商注销证明、单位财产合法处置证明或车辆归属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转入合法归属人同名的银行账户。

  (2)车主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因被查封或其他原因导致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的,车主单位可申请延期拨款。经审核,符合资金补贴申领条件的,待车主单位基本账户查封等问题解决后,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单位的基本账户。申请延期拨款期限不能超过我市资金补贴工作结束时间。

  (3)车主死亡的,需由车辆继承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车辆(财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并由合法继承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负责办理。

  (4)因无法提供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等原因,意向将补贴资金转入非同名账户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再进行资金补贴的申请,经各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转入合法归属人同名的银行账户。

  Q.如何判断车辆排放标准?

  A:对于是否为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可查看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进口关单等资料,也可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登录机动车环保网通过公众查询平台(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按照提示查询。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1)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找到公众查询平台;

(2)选择2017年前生产和进口车型查询;

  (3)输入机动车登记证书第7项车辆型号,结合第12项发动机型号判定车辆排放标准。车辆出厂日期在排放阶段标准公开日期之后的才可适用。

  下一步,联合办公窗口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申领补贴资金的“一次办成、一次办好”为目标,不断优化审核流程,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确保资金及时、准确转账到位。

  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及早提前报废更新所属老旧高排放汽油车,更新车辆时优先购置新能源或纯电动车型,既降低了日常用车成本,又有效的减少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共同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让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成为泉城济南的“新常态”。(本网记者)


附件1

第一阶段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

(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0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

2004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

2006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2008年6月30日

2008年7月1日之后的

小(微)型载客汽车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轻(微)型载货汽车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3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3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

-2007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009年7月1日之后

中型载客汽车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中型载货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

6000

7000

8000

9000

10000

重型载货汽车

  

第二阶段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0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

2004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

2006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2008年6月30日

2008年7月1日之后的

小(微)型载客汽车

1800

2700

3600

4500

5400

6300

轻(微)型载货汽车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3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3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

-2007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009年7月1日之后

中型载客汽车

4500

5400

6300

7200

8100

中型载货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

5400

6300

7200

8100

9000

重型载货汽车

  

第三阶段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

(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单位: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0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

2004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

2006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2008年6月30日

2008年7月1日之后的

小(微)型载客汽车

1600

2400

3200

4000

4800

5600

轻(微)型载货汽车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3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3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

-2007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009年7月1日之后

中型载客汽车

4000

4800

5600

6400

7200

中型载货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

4800

5600

6400

7200

8000

重型载货汽车


第四阶段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0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

2004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

2006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2008年6月30日

2008年7月1日之后的

小(微)型载客汽车

1400

2100

2800

3500

4200

4900

轻(微)型载货汽车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3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3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

-2007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009年7月1日之后

中型载客汽车

3500

4200

4900

5600

6300

中型载货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

4200

4900

5600

6300

7000

重型载货汽车

  

第五阶段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

(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单位: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0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

2004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

2006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2008年6月30日

2008年7月1日之后的

小(微)型载客汽车

1200

1800

2400

3000

3600

4200

轻(微)型载货汽车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3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3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

-2007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009年7月1日之后

中型载客汽车

3000

3600

4200

4800

5400

中型载货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

3600

4200

4800

5400

6000

重型载货汽车

  

第六阶段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0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

2004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

2006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2008年6月30日

2008年7月1日之后的

小(微)型载客汽车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轻(微)型载货汽车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3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3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

-2007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009年7月1日之后

中型载客汽车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中型载货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重型载货汽车

    

第七阶段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

(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单位:元/辆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0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0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

2004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

2006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2008年6月30日

2008年7月1日之后的

小(微)型载客汽车

800

1200

1600

2000

2400

2800

轻(微)型载货汽车

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3年6月30日之前的

2003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

-2007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009年7月1日之后

中型载客汽车

2000

2400

2800

3200

3600

中型载货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

2400

2800

3200

3600

4000

重型载货汽车

    


附件3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车辆类型与用途

使用年限

(年)

行驶里程参考值

(万千米)

 

 

出租客运

小、微型

8

60

中型

10

50

大型

12

60

租赁

15

60

教练

小型

10

50

中型

12

50

大型

15

60

公交客运

13

40

其他

小、微型

10

60

中型

15

50

大型

15

80

专用校车

15

40

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

60

中型客车

20

50

大型客车

20

60

微型

12

50

中、轻型

15

60

重型

15

70

危险品运输

10

40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9

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12

30

专项作业

有载货功能

15

50

无载货功能

30

50

挂车

半挂车

集装箱

20

危险品运输

10

其他

15

全挂车

10

摩托车

正三轮

12

10

其他

13

12

轮式专用机械车

50









  注:1.表中机动车主要依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进行分类;标注*车辆为乘用车。

  2.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表中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责任编辑:刘兆